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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甄選類別、甄選方式及資格條件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年齡: 不限。
(三)性別: 不拘。
(四)學歷:
1. 本項甄試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2.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五)兵役: 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規定日期以前退伍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甄選類別:
(一) 工務類:專業職(一)
擔任工作:行動通信網路維運、通信品質優化及管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碩士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寬頻網路與無線通信技術
3.計算機結構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或著作或研究計畫)審查
(二)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網路規劃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含輔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計算機概論
3.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三)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線路工程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 ( 含輔系 ) 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論
3. 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四)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網路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要
3. 電子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五)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用戶設備網路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要
3. 電子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六)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三類專員
擔任工作:用戶設備網路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高中職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大意
3. 電子學大意
第二試:口試
(七) 資訊類:專業職(一)專員
擔任工作:資訊系統維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開發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碩士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資訊管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程式設計及資料庫原理
3.internet 網路與平台技術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 ( 或著作或研究計畫 ) 審查
(八) 資訊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資訊系統設計開發與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資訊管理等相關科系 ( 含輔系 ) 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論 ( 含計算機網路 )
3. 資料庫管理 ( 含資料結構 )
第二試:口試
(九)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行銷業務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
3. 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十)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帳務業務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
3. 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十一)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業務行銷作業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概要
3. 行銷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十二)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客服專線作業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概要
3. 行銷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十三) 法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法務事務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法律系等相關科系 ( 含輔系 ) 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民法
3. 公司法
第二試:口試
※正確甄選類別,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甄選方式
(一)第一試: 均考共同科目英文、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等共三科,詳細應考科目請詳參各類組甄選方式說明。
(二)第二試: 依應考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錄取名額之三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98年9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肆、考試日期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98年1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一) 分台北、台中、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
(二) 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測驗當日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正本(驗畢當日退還)。
二、第二試(口試):98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分台北、高雄二個考區同時舉辦 。
(一) 將在規定日期於網站公告第二試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不另行寄發入場通知書 。
(二) 應攜帶及繳交證件:口試當日務必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並依規定繳交相關證明表件 。
※ 詳細應繳交證件請參閱正式簡章。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
(一) 筆試成績 ( 各科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 :
1、各科 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比例: (1) 英文佔第一試成績 30% ;專業科目各佔第一試成績 35% 。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依第 一試成績順序,按 各類組錄取名額 3 倍人數 ( 不足 5 人者,以 5 人計 ) 通知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 如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 (1) 英文, (2) 專業科目一, (3) 專業科目二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
(二) 口試成績:
1、口 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
2、評 分項目如下:
(1) 儀 態 (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
(2) 言辭 ( 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
(3) 才識 ( 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
(4) 反應能力 ( 包括 理解、應變能力 ) 。
(三) 總成績計算:
1、 專業職(一):筆試成績佔總成績40%;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論文或著作或計畫審查成績佔總成績20%。
2、 專業職(四)第一~三類: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口試成績佔總成績30%。
3、 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1) 筆試成績、 (2) 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 (1) 英文, (2) 專業科目一, (3) 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
二、錄取方式:
(一) 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 但有一科零分 ( 含缺考 ) 或口試成績未滿 60 分者,不予錄取。
(二) 報名人數未達其原暫訂錄取名額,即該類組不足額錄取,名額亦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三) 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得由報考同類組工作地區之應考人按成績依序錄取。
陸、測驗結果
一、 第一試測驗結果通知書與第二試測驗入場通知書將於規定日期公告,請應考人上網查詢。
二、 錄取名單預定於規定日期公告,請應考人於當日後上網查詢。
柒、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 進用職階及待遇:
類別及職階職務
工務、資訊
業務、法務
專業職 ( 一 ) 專員
月薪新台幣 48,340 元
專業職 ( 四 ) 第一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 36,125 元
月薪新台幣 34,125 元
專業職 ( 四 ) 第二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 34,125 元
月薪新台幣 30,130 元
專業職 ( 四 ) 第三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 27,330 元
二、 體檢:
(一) 錄取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一份,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之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 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 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 患有嚴重精神疾患,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3、 色盲者。
4、 各眼矯正視力未達0.8以上者。
5、 左右耳聽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6、 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 另視中華電信公司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考核獎金、績效獎金及企業化獎金、紅利等。
四、 錄取者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二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者,須繳交一個月薪給之違約金。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見正式簡章
壹、甄選類別、甄選方式及資格條件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年齡: 不限。
(三)性別: 不拘。
(四)學歷:
1. 本項甄試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2.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五)兵役: 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規定日期以前退伍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惟如獲錄取,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甄選類別:
(一) 工務類:專業職(一)
擔任工作:行動通信網路維運、通信品質優化及管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碩士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寬頻網路與無線通信技術
3.計算機結構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或著作或研究計畫)審查
(二)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網路規劃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含輔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計算機概論
3.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三)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線路工程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 ( 含輔系 ) 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論
3. 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四)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網路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要
3. 電子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五)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用戶設備網路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要
3. 電子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六) 工務類:專業職(四)第三類專員
擔任工作:用戶設備網路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高中職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大意
3. 電子學大意
第二試:口試
(七) 資訊類:專業職(一)專員
擔任工作:資訊系統維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開發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碩士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資訊管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程式設計及資料庫原理
3.internet 網路與平台技術
第二試:口試及論文 ( 或著作或研究計畫 ) 審查
(八) 資訊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資訊系統設計開發與維運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電子、電機、電信、資訊工程、資訊管理等相關科系 ( 含輔系 ) 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計算機概論 ( 含計算機網路 )
3. 資料庫管理 ( 含資料結構 )
第二試:口試
(九)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行銷業務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
3. 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十)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帳務業務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
3. 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十一)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業務行銷作業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概要
3. 行銷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十二) 業務類:專業職(四)第二類專員
擔任工作:客服專線作業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專科畢業。不限項關科系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企業管理概要
3. 行銷學概要
第二試:口試
(十三) 法務類:專業職(四)第一類專員
擔任工作:法務事務處理
學歷資格條件
甄選方式
大學畢業。法律系等相關科系 ( 含輔系 ) 畢業
第一試:筆試
1. 英文
2. 民法
3. 公司法
第二試:口試
※正確甄選類別,請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甄選方式
(一)第一試: 均考共同科目英文、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等共三科,詳細應考科目請詳參各類組甄選方式說明。
(二)第二試: 依應考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錄取名額之三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98年9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肆、考試日期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98年1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一) 分台北、台中、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
(二) 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測驗當日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正本(驗畢當日退還)。
二、第二試(口試):98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分台北、高雄二個考區同時舉辦 。
(一) 將在規定日期於網站公告第二試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不另行寄發入場通知書 。
(二) 應攜帶及繳交證件:口試當日務必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並依規定繳交相關證明表件 。
※ 詳細應繳交證件請參閱正式簡章。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
(一) 筆試成績 ( 各科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 :
1、各科 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比例: (1) 英文佔第一試成績 30% ;專業科目各佔第一試成績 35% 。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依第 一試成績順序,按 各類組錄取名額 3 倍人數 ( 不足 5 人者,以 5 人計 ) 通知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 如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 (1) 英文, (2) 專業科目一, (3) 專業科目二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
(二) 口試成績:
1、口 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
2、評 分項目如下:
(1) 儀 態 (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
(2) 言辭 ( 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
(3) 才識 ( 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
(4) 反應能力 ( 包括 理解、應變能力 ) 。
(三) 總成績計算:
1、 專業職(一):筆試成績佔總成績40%;口試成績佔總成績40%;論文或著作或計畫審查成績佔總成績20%。
2、 專業職(四)第一~三類:筆試成績佔總成績70%;口試成績佔總成績30%。
3、 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1) 筆試成績、 (2) 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 (1) 英文, (2) 專業科目一, (3) 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
二、錄取方式:
(一) 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 但有一科零分 ( 含缺考 ) 或口試成績未滿 60 分者,不予錄取。
(二) 報名人數未達其原暫訂錄取名額,即該類組不足額錄取,名額亦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三) 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得由報考同類組工作地區之應考人按成績依序錄取。
陸、測驗結果
一、 第一試測驗結果通知書與第二試測驗入場通知書將於規定日期公告,請應考人上網查詢。
二、 錄取名單預定於規定日期公告,請應考人於當日後上網查詢。
柒、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 進用職階及待遇:
類別及職階職務
工務、資訊
業務、法務
專業職 ( 一 ) 專員
月薪新台幣 48,340 元
專業職 ( 四 ) 第一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 36,125 元
月薪新台幣 34,125 元
專業職 ( 四 ) 第二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 34,125 元
月薪新台幣 30,130 元
專業職 ( 四 ) 第三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 27,330 元
二、 體檢:
(一) 錄取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一份,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之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 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 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 患有嚴重精神疾患,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3、 色盲者。
4、 各眼矯正視力未達0.8以上者。
5、 左右耳聽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6、 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 另視中華電信公司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考核獎金、績效獎金及企業化獎金、紅利等。
四、 錄取者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二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者,須繳交一個月薪給之違約金。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見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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